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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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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CIETAC仲裁裁决执行获英国上诉法院支持

2018年4月23日,英国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人英国公司RBRG的上诉申请,认定RBRG以公共政策为由申请拒绝执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做出的仲裁裁决理由不成立,笙华国际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请求得到支持。

据悉,2010年笙华国际与RBRG订立钢卷买卖合同,后RBRG按照合同约定,开立信用证,允许笙华国际在2010年7月31日之前装载货物,但是随后RBRG指示开证行将装运日期修改为7月20日到30日。开证行将这一修改通知了笙华国际,但是笙华国际并不同意这一修改。钢卷于2010年7月5日到6日被装载上船,签注这些日期的真实提单也签发出来。笙华国际以正式装船指示的形式将这些信息告知了RBRG。然而,2010年7月22日笙华国际的代收行向信用证的开证行提交了日期为7月20日到21日的提单。于是,RBRG向荷兰法院申请禁令,法院颁布临时禁令禁止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笙华国际随后向RBRG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认为RBRG毁约,并将货物以亏本的价格转售。

2012年4月,RBRG在北京提起仲裁,要求笙华国际赔偿因违反装运前检验条款而造成的损失。RBRG认为,笙华国提前装运货物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检验,因此以伪造的提单来掩盖这一行为。笙华国际提出反请求,要求RBRG公司赔偿因毁约而导致的货物价差损失。最终,仲裁庭做出裁决,裁决RBRG向笙华国际支付4,857,500美元及相关费用。

在笙华国际向英国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英国法院作出了执行令。RBRG认为笙华国际提交了伪造的提单,法院不应成为伪造者的帮凶,以执行该份仲裁裁决将违反公共政策为由要求撤销执行令。但最终英国一审法院、上诉法院没有支持RBRG的请求。

全文请见:https://mp.weixin.qq.com/s/E_8VCQws5r4pSeKV9mzA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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