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外贸律师网 >新法资讯

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手机号码:15000959110

邮箱地址:David.li@sgla.com

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执业律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如需帮助,请发邮件到David.li@sgla.com,简述基本事实和您的问题,留下姓名和手机号码,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谢谢!

新法资讯

2016年12月6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63号),根据工作实际,2016年12月6日质检总局将涉及检验检疫领域的5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或特殊监管区域进行复制推广。其中,推广范围为全国的包括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等3项试点;推广范围为全国特殊监管区域的包括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保税展示交易货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2项试点。

以上每项试点质检总局都制定了详细的指导意见或工作规范。

全文请见: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qtwj/201612/t20161206_478593.htm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5000959110

沪ICP备13031185号-1 Copyright © 2017 www.intertrade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

15000959110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