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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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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中英对照!香港《第三者资助仲裁实务守则》来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第9048号公告公布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作为《仲裁条例》( 第 609 章 ) 下的获授权机构,行使《仲裁条例》第 98P 条的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出《第三者资助仲裁实务守则》。

《仲裁条例》新订条文实施后,将厘清第三者在香港资助仲裁不受助讼及包揽诉讼的普通法原则所禁止,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吸引力将有所提升。与此同时,《守则》可帮助订立第三者资助仲裁的最低标准,并为出资第三者提供保障。

 

附:《第三者资助仲裁实务守则》官方版本http://gia.info.gov.hk/general/201812/07/P2018120700587_299061_1_1544169303115.pdf

 

全文请见:微信公众号万邦法律,点击阅读原文


【律师点评】

  仲裁中的第三方资助(Third Party Funding,TPF)是指外部的资助人同意为仲裁中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申请人)提供资金进行仲裁程序,并通常从胜诉所得中分取一部分利益的活动。第三方资助最早出现于英国等国家的诉讼当中,近年来在国际仲裁中第三方资助越来越多,成为热点问题。香港的第三方资助实务守则,对于第三方资助协议的内容,资助方的资质,利益冲突,以及披露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目前看第一个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制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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