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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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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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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福建晋华被美国商务部封杀

美国当地时间2018年10月29日12点45分,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将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Fujian Jinhua Integrated Circuit Co.)列入商务部实体名单,自10月30日生效。

理由是福建晋华基本实现了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集成电路的大规模生产能力,而这一生产能力威胁到美国军事系统上述重要部件的美国供应商长期经济生存能力,即该公司对美国国家安全利益构成显著威胁(significant risk)。

被列入实体清单即意味着其《出口管理条例》项下所有与福建晋华相关的商品、软件和技术的出口、转口和转让都需要获得许可证,这类许可证申请以不批准为原则。

全文请见:微信公众号万邦法律

https://mp.weixin.qq.com/s/-IvCgzq9y1go3j8_NPO_OA

  【律师点评】

   福建晋华、联华电子(台湾)与美国美光之间的商战愈演愈烈,晋华与美光各自通过国内的法院对另一方提出权利主张。2017年12月,美光科技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起诉联华电子与福建晋华,称联华电子通过美光台湾地区员工窃取其知识产权。福建晋华和联华电子2018年1月在中国福建起诉美光科技侵犯其知识产权,导致美光科技26种芯片产品在中国遭到临时禁售。美光则进而通过司法部予以还击,将福建晋华列入出口管制的名单,限制美国企业与福建晋华进行商品及技术贸易。美国司法部还代表美国政府在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法院提起刑事指控,对台湾联华电子、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及三名个人提起;此外,司法部还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前述单位或个人转让或泄露商业秘密,向美国出口DRAM产品。这使得晋华案成为中兴案后的另一焦点案件。这场争斗有很多点值得关注:诉讼禁令的使用、刑事民事的交叉、出口管制、技术秘密保护等。福建晋华申请对美光产品的销售禁令是从市场端对美光予以打击,美光则从技术端、市场端都予以反击,包括禁止美国公司与晋华进行贸易、技术合作,禁止晋华产品销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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