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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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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手机号码:15000959110

邮箱地址:David.li@sgla.com

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执业律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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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2018年1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推广海关审价作业单证无纸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审价作业单证无纸化,以提高通关效率。

根据《公告》,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通过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可接收和反馈审价文书及随附单证资料电子数据,并接收和查看估价告知书;可向海关提交公式定价备案和价格预审核备案申请及随附单证资料电子数据,并接收海关备案决定。

海关与企业间互相发送电子文书的发送时间即视为对方接收时间,相关电子文书上生成的海关和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经办人员信息即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

企业端相关操作方法可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查看。

全文请见: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42071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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