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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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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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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2016年11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扩大试点的公告

为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扩大至江苏常熟服装城、广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场、山东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武汉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河北白沟箱包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海关监管相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第一项到第十项规定办理。

公告具体实施日期由南京、广州、青岛、武汉、石家庄海关另行发布。

全文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661/info8291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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