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和成就李新立律师2002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006年起律师执业。2010年李律师入选英国司法部、律师公会等组织的英国大法官中国律师培训项目(LCTS),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英国法培训和律所实习,当年该项目...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手机号码:15000959110
邮箱地址:David.li@sgla.com
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执业律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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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和终止等问题,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下称“新仲”),依据仲裁开始时最新施行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下称“新仲规则”),以新加坡为仲裁地,通过仲裁方式最终解决。新仲规则视为本仲裁条款的一部分。
仲裁庭由 * 位仲裁员组成。
仲裁语言采用
* 可约定单数,例如1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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