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和成就李新立律师2002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006年起律师执业。2010年李律师入选英国司法部、律师公会等组织的英国大法官中国律师培训项目(LCTS),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英国法培训和律所实习,当年该项目...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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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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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删去第十一条中的和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即日生效。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根据上述《决定》作出相应修改,于2018年6月12日公布。
全文请见: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8-06/12/content_20558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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