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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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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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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海关会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当年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企业主动撤回认证申请的,视为未通过认证。未通过认证的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同时,海关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5年。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全文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8/147143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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