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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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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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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2017年12月29日质检总局发布《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为规范出入境检疫处理(以下简称检疫处理)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处理质量安全水平,质检总局特制定《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规定》对质检总局、相关业务部门、检疫处理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划分,并对检疫处理过程(应该实施检疫处理的情形、检疫处理技术措施的确定标准、检验检疫的启动、检疫处理相关资料的留存)做了详细的规定。

出境木质包装标识企业对出境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理及进出境货物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检疫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全文请见:http://www.gov.cn/xinwen/2018-01/07/content_5254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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