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和成就李新立律师2002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006年起律师执业。2010年李律师入选英国司法部、律师公会等组织的英国大法官中国律师培训项目(LCTS),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英国法培训和律所实习,当年该项目...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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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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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出入境检疫处理(以下简称检疫处理)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处理质量安全水平,质检总局特制定《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规定》对质检总局、相关业务部门、检疫处理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划分,并对检疫处理过程(应该实施检疫处理的情形、检疫处理技术措施的确定标准、检验检疫的启动、检疫处理相关资料的留存)做了详细的规定。
出境木质包装标识企业对出境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理及进出境货物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检疫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全文请见:http://www.gov.cn/xinwen/2018-01/07/content_5254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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