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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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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德国投资者基于既判力申请上海二中院撤销SHIAC仲裁裁决

据2017年10月3日全球仲裁评论(GAR)报道(全文请见:http://globalarbitrationreview.com/article/1147589/shanghai-court-asked-to-set-aside-award-for-res-judicata),一德国投资者认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的裁决与SHIAC另一仲裁庭早先于2013年12月就同一争议作出的裁决完全相反,前案SHIAC裁决支持了德国投资者,裁令对方赔偿3000万美元,而后案裁决德国投资者赔偿对方3300万美元。于是,该德国投资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据了解,该德国投资者在法院程序中将主张,两个仲裁案件虽然请求事项相反,但具有完全相同的争议焦点、完全相同的当事人,后案裁决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和中国法律规定的仲裁终局性原则。

此外,经查询,前案裁决作出后,对方也曾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撤销裁决,且上海二中院以德国投资者不具有仲裁主体资格以及仲裁程序违法,认为应当撤销裁决,但在向最高院请示后,被驳回。

全文请见: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Db=chl&Gid=29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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