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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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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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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2017年8月10日环境保护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

2017年8月10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的公告》,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公告》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

全文请见:http://www.sepa.gov.cn/gkml/hbb/bgg/201708/t20170817_419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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