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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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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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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David.li@sgla.com

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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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资讯

2017年5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海关预录入系统开放工作,便利企业通关,规范海关预录入系统管理,提升海关服务能力,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

根据《方案》,企业可通过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进行录入或者通过业务数据交换接口进行导入两种方式向海关申报数据。前者的的服务对象是依法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后者的服务对象是依法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按照“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要求,海关预录入系统将逐步通过互联网向企业提供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网上申请和受理、数据交换报文的格式检查、接口联通测试的报文传输状态查询等服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请见: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564/info850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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