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和成就李新立律师2002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006年起律师执业。2010年李律师入选英国司法部、律师公会等组织的英国大法官中国律师培训项目(LCTS),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英国法培训和律所实习,当年该项目... 详细>>
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手机号码:15000959110
邮箱地址:David.li@sgla.com
执业证号:13101200610727199
执业律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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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工作做了部署。
《通知》共提出20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明确“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外资企业;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向外资企业开放;支持外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债券市场融资;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内容。
全文请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1/17/content_5160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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