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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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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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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空运要注意什么

一、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既是运输凭证也是货权凭证,承运人依法只能向持有正本提单的主体交货,所以发货人可以通过控制正本提单控制货物。但空运单仅是运输凭证,只要载明的收货人可以向承运人证明身份,便可以在目的地提货。所以当事人不要误以为控制空运单就可以控制货物,应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收款问题。

二、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

航空公司对货物的外包装基本要求为货物不裸露牢固,符合国际运输标准。在对货物进行包装是最好选择胶合板或混合板等出口木箱由于很多国家对原木包装的要求特殊,所以最好不要选择原木箱包装货物。对于特殊物品要按照进口国和出口国的要求规定合适的包材。对于超大或超的货物一般都要打托包装,以便在装运的过程中方便使用叉车移动货物。货物的最终包装件数最好在货到机场前就予以确认,以免运输前发现数量的遗漏。

三、空运危险品时的注意事项

空运危险品货物一定要准备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下称“说明书”)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下称“鉴定书”)。说明书记载了危险品本身的物理化学特性等参数以及许多操作注意事项,而鉴定书主要是为了证明货物具备安全适航条件。危险品的包装一定要妥当,特殊材质的包装材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这些企业都会在商检机构备案,取得生产资质后方能提供包装服务。外贸公司还需出具一份对于这一批次包装相对应的“危险品包装证明”。在说明书、鉴定书和包装证明完备的情况下,还需相关机构出具一份证明危险品包装后各项指标符合航空运输标准的“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用以明确描述相关的具体危险品以及具体包装下的安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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