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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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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信用证是什么

保兑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往往会选择本国的开证行,但对于出口商而言,如果该开证行与出口国银行无业务往来,或由于开证行所在地的政治、经济不稳定,则会对开证行产生不信任而不予认可,进而担心进口商的履约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为避免或有应收账款风险,就会寻求其他银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所以保兑信用证是指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保证承担付款的信用证。因此,保兑信用证具有双重的银行保证。

出口商选择使用保兑信用证看似有利,但如果对保兑信用证原理及相关条款要求理解不准确,极有可能导致迟收汇等风险的发生。作为出口商,应明确自身是否有对于保兑行的需求。如考虑到进口国的形势及开证行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加保,出口商应寻求本地银行的帮助,寻找资信良好的大型银行作为保兑行

如没有加具保兑的需求,为规避高额保兑费用,应在签订基础贸易合同之时明确告知申请人,不要开具带有保兑要求或授权的信用证,抑或在接到加具保兑的信用证后第一时间要求通知行告知保兑行和开证行要求撤销保兑,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争议。在交单时,除严把单据质量关以外,同时应参考出口商银行的建议,根据信用证条款选择最佳方案寄送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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