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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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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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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

新加坡某公司诉上海某公司无单放货案

2018年9月,新加坡某公司与美国采购商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新加坡某公司向美国采购商出售货物。货物发出后,因美国采购商仍有人民币200多万元的货款未付清,新加坡某公司没有向其交付正本提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后新加坡某公司得知,负责货物运输的上海某货运公司在美国采购商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付了货物,并拒绝就此向新加坡某公司赔偿,导致新加坡某公司陷入钱货两空的境地。

新加坡某公司随即委托李新立律师处理此次纠纷。经详细了解双方交易情况、往来邮件,李律师认为,上海某公司未经新加坡某公司的同意,在收货人未提交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构成无单放货。

对此,李律师代表客户在上海海事法院起诉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并且全额保全了对方财产。保全后,上海某公司主动联系客户,表示希望能够在法庭外解决此次纠纷,李律师遂代表客户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上海某公司一开始表示愿意赔偿货款,但需要迟至6个月后才能到款,且表示不愿意承担诉讼费用。经过李律师的多轮谈判,上海某公司最终在几日内就全额赔偿了无单放货所造成的240多万元货款损失,并承担了全部诉讼费用及部分利息,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本案未经开庭,李律师借助起诉和财产保全促成和解,成功帮助客户迅速全额收回货款,使得案件得以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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