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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新立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广州、海南、南昌、南京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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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新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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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

香港某公司与美国两公司的音乐会合作纠纷仲裁案

2011年10月,香港某公司与美国A公司签署了音乐会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在亚洲举办音乐会,这家美国公司负责邀请美国知名歌星参加演出。同时双方共同委托另一美国B公司作为资金监管,并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如果美国A公司未能成功提供歌星出场确认书等材料则监管方B公司需要将香港公司的投资款退还。后美国A公司未能邀请到演员,B公司未退款,A公司也未退款。香港公司多年交涉未果,2017年7月香港公司委托李新立律师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被告未应诉。经过17个月的审理,2019年2月,仲裁庭做出裁决,支持了香港公司全部请求,两被告除退还52万美元本金外,还需赔偿利息损失、律师费及仲裁费,当事人非常满意。本裁决即时生效,接下来将到美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案号:【2019】沪贸仲裁字第0147号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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